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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所謂專家學者都要把本質上簡單的事情,

予以類型化,

才覺得不枉專家學者之名,

抑或是要把事情複雜化,一種高深的感覺,

才會被稱為專家學者

 

像是搖滾樂,我知道他是搖滾樂

但我為什麼要去分那麼多種類型的搖滾樂,

難道他一開始創作的時候,就想 恩...我要寫一首油漬搖滾的歌,

或是我現在要來寫一首民謠搖滾

我想應該不是吧, 

而聽音樂的人,不就是覺得這音樂很抓耳,才去聽才去喜歡這首歌嗎?

像是喜歡饒舌樂的人,也不是每首饒舌歌曲都喜歡吧

 

譬如 我吃了一顆蘋果,

結論是一顆蘋果被我吃了,少了一顆蘋果,

但就是如此簡單的行為與結果,

還要劃分客觀上我做了一個吃蘋果的動作,

主觀上我認識到我吃蘋果,並且對實際執行的動作有所認知,

霸特,就是這個霸特!!

生活上誰看得到你的主觀,又不是漫畫還有OS框框.....

人家在意的只是少了一顆蘋果,而且被誰吃掉了這個事實,

至於本人的意欲,我認為只是處罰輕重時考慮的要件,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你可以不認同我

 

最近多元成家似乎是很熱的議題,

其實我並不瞭解多元成家的內容,

也不甚了解反對者為了什麼而反對,

但是,

假如每個人都有結婚的權利,

那是不是指不分男女,每個人都可以結婚,

當然是在不違反倫理道德前提下,

比如一定親等內的血親,姻親禁止通婚,

這是有一定的優生學與倫理輩分或道德上的理由,

不過我不太懂同性結婚跟違反優生學,倫理輩分或是道德上問題有什麼關係?

或許是我資質駑鈍,

在我看來,

不就是剛好他喜歡的人跟他性別相同而已嗎?

同性之間可以結婚,說實在我不認為危害到了異性婚姻的權益,

一個喜歡女人的男人,難道會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去跟男人結婚嗎?

同性之間無法傳宗接代,這沒有傳宗接代的結果,

跟一對不想生小孩的異性夫婦有何差異?

至於疾病問題,我想只要沒有做防護措施以及性伴侶關係混亂都有可能吧?

而認養小孩的問題,

我認為不論是同性夫妻或異性夫妻,都應該對自己的小孩正確的教育關於性別認知的觀念,

沒有殺人放火燒殺擄掠,也不違反倫理道德,

那.....反對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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